搬來新加坡之前其實就有心理準備要進入第二輪磨合。不,與其說是心理準備,應該說是一直都是這麼覺得的,所以當親朋好友問道:喔那你們是要結婚了嗎(畢竟也這麼多年了),我總是說,先在同一個城市再說,而其實我真正想要說的是,看能不能撐過去再說。

2008年認識2009正式定義為交往,這七年(啊勒幹、七年了)其實絕大多數的時間都是遠距離。後來去倫敦找工作的那15個月是第一輪磨合,基本上是差一點分手了(笑)。當然自己也有不少issue,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其實是因為無法表達。

華人文化/教育真的沒有在教人怎麼表達負面情緒的,這一輪也發現,啊對,因為我沒有在家庭中學過正面衝突以及儘管衝突但還是愛著彼此的這件事。難怪宇宙給我這隻大笨牛來當習題(笑)。在倫敦的時候,基本上就是自己一直退一直讓然後默默地委屈和生氣加賭氣(對,這又是另外一件事:當發現自己的default情緒反應竟然和以前看過且也不贊同的方式一樣時,那怎是一個ㄔㄨㄚˋ字了得),而偶爾鼓起勇氣想要理性表述某些心情的時候,又被死牛的口才(兼以顛倒黑白的英式幽默)駁倒。

那時候是怎麼解開的?說實在我也沒搞清楚。最後一次相關對話的結論基本上是,反正找不到可以讓我長期留在倫敦的工作,期限就定在我得要離開的時候吧,如果走得過就走得過,如果還是一樣那就罷了吧(哈哈,這才發現當時有紀錄:<不成功便成仁>)。我個人的詮釋是大衛終於感受到現實的威脅(?),總之走前幾個月的相處很ok,去到北京後的這三年雖然是遠距,但也不錯到也真的讓我終於可以說出愛這個字,只是儘管如此,心底很清楚磨合其實還沒有完畢。

雖然來新加坡才一個月而中間有兩個禮拜其實也不在新加坡(感謝宇宙安排),但其實幾乎是從第一天unpack就開始了(哈哈)。問題其實還是那些:他對於私領域的一切有絕對的控制慾,在新加坡獨自生活的兩年半又加強了OCD傾向,我的一切要進入這個空間都需要經過爭取和辯證(不然你以為我花運費把它們帶過來是想幹嘛 = =)。

頭幾天不爽到看到什麼都想砸(還認真地想像要怎麼砸最順手、怎麼砸才好清理):我的東西賭氣想要乾脆都扔掉,他的東西看到就提醒我這還是他的地方。某一天嚴重到一睜眼就有砸東西的慾望,跟自己商量了一下決定去游泳,被問時說了因為我還在不爽他所以不想跟他處在同一個空間(摸摸自己的頭,可以說出來很不錯!),不過用力地踢水真的是有療癒效果,把怒氣發泄出來,我踢我踹、我踢我踹。

總而言之,繼續調整做法中---Q2目標:硬起來(笑)。一樣啊,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以租約到期為限,認真走完roun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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