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雖然是玩笑話,但愈想愈覺得很有道理的表達法。

一年半多前,決定接受現在的工作,主要在於團隊「幫老闆開課」這個任務,讓我有不少讓自己很興奮的想像,覺得很符合自己想要讓世界變得更美好的大方向,因為這是一個很適合來推廣身心靈資訊/自我探索方法的平台,因為每天都在面對人的餐廳老闆和員工們,是很需要這些的(對這個過程有興趣的可以參考〈工作找到我了〉https://miaomixmi.pixnet.net/blog/post/353098589)。

雖然後面發現具體工作內容原來不只是這個,雖然責任範圍愈長愈大(笑),但從給同事的靜坐冥想課開始,陸續開了靜坐冥想課給餐廳老闆們、分享生命教練基礎概念給專案配合的學生們以及最近的餐廳老闆們,團隊增加了「永續餐廳」這個公益類的任務,開始在社群性質的季報中加入個人對於自己和大家的提醒和祝福等等,都是扎扎實實的認真的工作項目,但也都是自己做起來頗為享受的事情,所以開始半開玩笑地嚷嚷著:能夠假公濟私好幸福~

假公濟私。雖然原意是負面的,但顯然我想說的不是那個(笑)。假公濟私之所以不好,在於公的部分是虛的,而私的部分是只顧自己、是只有利益的。但如果,假不是「假」只是單純「藉由」,如果是在真心誠意地為公事努力的同時,能夠將工作與個人關注的價值部分對齊,在工作中找到對自己來說有個人意義的部分,假公濟私,不就是一件超級幸運超級幸福的事嗎?

在上團隊教練的時候,有提到一個概念:團隊之所以為團隊,就是有 shared care,一個共同關注的價值、一個共同追求的目標。忘記是討論時提到還是作業中讀到,總之至少我覺得,share care 跟 personal care(自己關注的價值/追求的目標)要有一致的部分是很重要的:如果工作要追求的,與自己相信的完全相反,那顯然是會痛苦到不行。如果工作要追求的不牴觸自己相信的,但是也完全不是自己所關注的,那顯然也是會無聊和無謂到不行。

我還無法說得很決斷,但是大學認識了很喜歡跳舞後來以跳舞為職業以致於變得討厭跳舞的人後,種下了一個「興趣不一定要是工作」的概念。我雖然無法果斷地說,是不是每個人都一定會有一個可以賺錢的「天職」(雖然我相信每個人都有天職,只是不一定等於工作,又雖然以顯化的觀點來說,一定是可以有一個最高最理想的方式、可以有一個又有錢又能發揮天賦和使命的工作),但我想,即使是以興趣或是以熱情甚至是使命為出發的工作,裡面大概都還是會或多或少有做起來沒有那麼享受的部分吧,但,或許是一種 pay my due〖譯:(為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做自己不喜歡的事〗的概念,有沒那麼喜歡的部分並不是問題,重點在於,有多少是自己喜歡的部分,有多少是吻合和自己關注的價值,有多少是能同時實踐自己的信念。

自己喜歡的部分愈多,與自己的價值觀和信念重合得愈多,能夠假公濟私的機會就愈高,幸福感也會愈高。

而當我想到要寫這篇的時候,我腦中蹦出的是小時候看過的一個漫畫短篇:一個高中女生去到戶政事務所之類的地方,想要調取戶籍資料,因為懷疑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而戶政事務所的課長(之類的)完成資料申請後,順便開解了這個女孩,也影響了這個女孩原本可能因此歪掉的人生。又或者是《家栽之人》這套漫畫(我本以為是上面的短篇出於《家栽之人》,但線上翻了翻漫畫又不甚確定),主角是一名喜愛植物的家庭裁判所裁判官,在審理案件時,總是會花時間細心了解所有當事人的心情,花時間引導大家彼此了解,然後或溫和或嚴厲地做出仲裁。

我猜我想要表達的是,或許並不一定是工作直接的內容,但是在工作的同時,執行自己認為對的事情,或是並不一定是工作被定義要做到的程度,但是基於自己的信念多走一英里路、多做一些,這些對我來說都是假公濟私這個表達法想要表示的意涵之一:在目前的工作中,是否有機會實踐自己關注的價值呢?是否有哪些東西可以因為自己關注的價值而多做一些的呢?是否能夠基於自己關注的價值,在工作所追求的目標之中,創造出新的可能性呢?

工作的意義啊。當然有可能目前的工作確實是不適合的,但也完全有可能,是可以在目前的工作中,創造出對於自己的意義。

而當假公濟私到了百分之百的程度時,我想,就是找到 ikigai 的時候了吧〖譯:生存的意義。是「你熱愛的」、「你擅長的」、「你能獲得的回報」,以及「這個世界需要的」這4個概念的重疊之處〗。而在那之前,邀請大家來好好思考假公濟私這件事,來好好思考能否創造出對於自己的意義。

祝福所有人,都能夠擁有假公濟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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