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中應該是從國中就開始喜歡貓,真的也不知道為什麼。曾經想過是不是因為名字所以才喜歡上貓,或許也有一點關係吧,但我想或許更多是個美好的巧合。喜歡貓的形象,喜歡各種資訊裡面提到貓的個性,或許也覺得和自己有相似的地方。總而言之,至少從那個時候就喜歡上貓,高中的時候在音樂課上看了《貓 Cats》,還覺得喜歡貓真是與有榮焉。又是什麼時候開始想要養貓的呢?應該至少是離家之後吧,沒有印象曾經動過要和家裡爭取養貓的念頭。大學還是研究所的時候我想,等我長大了(笑)等生活穩定了再來再來考慮養貓,就這樣等呀等呀,等呀等呀,等到了已經在新加坡兩年覺得應該算是穩定了吧的三十三歲,終於認真覺得時候到了,然後又拖磨了快要一年,Fitz終於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地進入了我們的生活。

和Fitz相遇是在新加坡的SPCA(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多虧早幾年台灣就開始以領養代替購買的教育,我們拖磨的那一年也跑了幾次收容所,但是前面幾次都沒有心動的感覺。後來大衛不知為何決定很想要波斯貓。嚴格來說品種貓在收容所必然是少見的,但也就這麼巧,印象中他有這個想法之後的下一次去SPCA,三歲的Fitz就在那。當時其實另外有一隻不到一歲的小貓我看了也很心動,一方面可能是在想像中一直覺得會從小貓養起,想像中也不知為何一直是短毛貓。但是大衛想要波斯,Fitz感覺起來也滿喜歡大衛的,我想這點很重要,而且年紀比較大的浪浪據我所知被領養的可能經常比較低。猶豫了好一陣,我和大衛說,雖然第一印象我更喜歡另一隻小貓,但我知道不論選誰,我都會和牠培養出感情愛護牠,而既然大衛說想要波斯就出現了波斯,這也是難得的緣分,所以三天後,Fitz就隨我們回家了。而也誠如我說所說,對Fitz的情感確實就很自然地愈來愈濃,愈來愈覺得牠就是完美的選擇,必然的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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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PCA牠的名字是辛巴,但對我們來說他感覺不像個辛巴,雖然牠確實有點像是隻小獅子。過了不知道多久選不定名字,最後決定agree to disagree,我叫牠Fitz,源自在《刺客正傳 The Farseer Trilogy》,大衛基於毛色叫牠Peanut。至於Fitz會不會混亂呢,事實證明,牠才無所謂(笑)。

第一天晚上牠略為怯怯地靜靜坐在一個角落,我趴在牠旁邊看著牠的眼睛,完全懾服於那水晶體和眼角的美麗。那天晚上大衛喝了有點醉,把牠抱上床,對著牠說,現在你來到我們家了,你過會上好生活的,Mimi會好好照顧你愛你的。不知如何形容,但當下真的覺得有點感動。從連抱起牠都覺得手足無措,到現在愈來愈習慣當貓奴的生活。牠顯然不是流浪貓,不怎麼需要教,自己就會用貓砂,不太會亂抓東西,個性上也親人,沒有一點街頭氣息(雖然有時候也會覺得牠也太沒有節操,身為主人有點落寞、笑);牠是怎麼會淪落在外面然後跑到收容所的呢?偶爾看著牠還是會好奇。看著Fitz慢慢地和我們熟悉起來,開始會上沙發躺,開始接受我們的擁抱,開始時不時調皮,開始舔我們,開始或坐或臥的姿勢愈來愈隨意,開始會湊上來討摸,開始會在我們回家時跑到門口迎接,愈來愈常在家裡我們走到哪就跟到哪,開始會跳上書桌刷存在感,開始願意讓我跟牠額頭貼額頭或鼻子貼鼻子,開始愈來愈知道怎麼跟我們溝通 -- 牠一般是很安靜的,但最近明顯發現,牠想要什麼的時候,會有點撒嬌地喵,然後一但你起身,牠就會往目的地去,還會每走幾步就回頭確認你確實跟上了,實在是可愛到不知道怎麼言說(心)。我們也愈來愈知道牠的表情和性情,愈來愈能夠從一些小動作和行為模式上推論感覺出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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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z的到來帶來兩個很棒的禮物:牠讓我看到什麼叫隨本心過活而不執著,牠讓我體會到什麼叫做無條件的愛。

隨本心過活。想要躺就躺,想要來討摸就來,夠了想走就走,想要去陽台就喵,不能出去就喵完躺下。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要索討想要拒絕都如此地自由,而即使索討不成也一點關係也沒有,牠索討牠的,那是牠對自己的心意負責,別人怎麼回應不是牠可以控制的,所以不論結果如何牠都悠然自得。有一次重生呼吸的時候想起牠躺著曬太陽的模樣,好像是在說,舒服就對啦,想這麼多幹嘛(笑)。

無條件的愛。看著牠,單純地感到好滿足。不用牠為我做什麼,而我去摸牠抱牠親牠都是因為我想要,不是為了得到什麼。當然還是會有彼此適應生活習慣的部分,也會有彼此發脾氣的時候,但牠只需要是牠自己,我也只需要是我自己。當我看進牠的眼睛,當我享受著牠柔軟的觸感,當我們默默不語各居空間一個角落的時候,都能感覺到生命因為牠變得更豐盈。對人的情感總是複雜得多,當然也是無從比較起,不過能夠有這樣的感覺,很幸福。

呀,一邊在描寫,一邊心裡面感覺暖暖的。看著牠和大衛相處的時候,又是另外一種甜蜜感。我想這也可以說是Fitz帶來的第三份禮物吧。我想我們都在對方和Fitz相處的時候,看到了一個不大一樣的面相,而就像我常和Fitz耳鬢廝磨好一陣後回頭看到大衛看著我們微笑,我也經常看著我的兩個男孩玩鬧在一起然後漾起微笑。

哈哈,怎麼就成了炫耀文了呢?

前兩天看了以為看過的《Before Sunrise 我在黎明破曉前》,裡面一段台詞我很喜歡 -- 小Fitz,不論我們會有多少時間,就讓我們之間的魔法繼續閃亮下去吧,喵~

“我覺得如果任何形式神力(God)如果存在的話,它不存在你身上,也不在我身上,而在我們之間這小小的距離。假如魔法是存在的,它一定存在於嘗試理解他人分享事物的企圖裡。我知道,幾乎不可能去真的了解另一個人,但那又怎樣呢?答案在那企圖裡。

I believe if there's any kind of God it wouldn't be in any of us, not you or me but just this little space in between. If there's any kind of magic in this world it must be in the attempt of understanding someone sharing something. I know, it's almost impossible to succeed but who cares really? The answer must be in the atte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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